政办发
关于调整抚顺经济开发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(抚开管办发〔2018〕35号)
浏览:1188次'时间:2018年5月31日
抚开管办发〔2018〕35号
区直各单位、各学校、招考各成员单位:
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, 现将抚顺经济开发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:
主 任:姜 峰 管委会副主任
副主任:张宝义 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
成 员:纪英地 办公室主任
王 凯 财政局局长
陈广全 社会事业管理局副局长
井元辉 社会事业管理局副局长
于立权 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
秦 俭 城管局局长
蒋贵富 公安分局副局长
张相东 消防大队教导员
陈可夫 交警大队大队长
刘玖珑 供电分公司经理
吕晓辉 自来水公司经理
张 伟 联通公司副经理
金洪亮 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副院长
寇传华 四方高中校长
韩 宁 抚顺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校长
何玉伟 抚顺经济开发区拉古学校校长
刘宝柱 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湾中学校长
周艳梅 抚顺经济开发区方大小学校长
王 娟 招生考试办公室主任
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。办公室主任由张宝义兼任,副主任由王娟担任。
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
2018年5月21日
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