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开工委发〔2018〕15号
各党工委,直属总支、支部:
根据《关于开发区党工委、管委会内设机构整合及干部职工“双向选择,择优上岗”的意见》和《关于开发区党工委、管委会机关干部职工“双向选择,择优上岗”工作实施方案》,经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:
聘任:
王延峰同志为中国共产党抚顺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工作部(人大政协工委综合办、工会)部长;
艾冬梅同志为中国共产党抚顺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(监察室)副书记人选;
纪英地同志为抚顺经济开发区办公室(档案局)主任;
刘欣同志为抚顺经济开发区信访局局长;
王凯同志为抚顺经济开发区财政局(金融办)局长;
刘丹同志为抚顺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;
崔旭东同志为抚顺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;
赵洪刚同志为抚顺经济开发区统计局局长;
张宝义同志为抚顺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(教育局、食品药品监管局、卫生计生局)局长;
李子良同志为抚顺经济开发区旅游局局长;
刘德海同志为抚顺经济开发区农村经济发展局(动物监督管理办公室、青山保护局)局长;
党义勇同志为抚顺经济开发区交通局局长;
王成东同志为抚顺经济开发区审计局局长;
赵明珠同志为抚顺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;
张涛同志为抚顺经济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(科技局、国资局)局长;
冯国华同志为抚顺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(公共行政服务中心)局长;
高勇同志为抚顺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土地房屋征收局、人防办、招投标造价管理办公室)局长;
秦俭同志为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(综合执法局)局长;
柳珂同志为抚顺市规划局抚顺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;
于立权同志为抚顺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;
鲁永强同志为抚顺经济开发区商务局局长;
李维鹏同志为抚顺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局长;
张旭同志为抚顺经济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(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)局长。
以上聘任不涉及职级晋升,均为岗位干部,聘期一年。
中共抚顺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
2018年5月3日
中共抚顺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印发